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岗位职责:
1、负责管理处各部员工的招聘、培训及考核工作。
2、负责对物业内的保安,清洁,工程、服务工作及管理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管理水平。
3、每天巡查物业情况,检查各部各岗工作情况,遇特别或严重情况即向公司物业管理部汇报。
4、主持与管理人员包括保安,清洁及工程主管之工作例会。
5、按时完成工作报告。
6、草拟每月预算及计划并及时交公司物业管理部审批。
7、负责统筹、协调收交楼工作,对所有收交单位保持原整档及记录。
8、与发展商保持密切联系。
9、加强内部管理及协调与其他各部门工作。
10、于有关政府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环卫局,公安部门,街道,供电局等) 11、定期拜访住户,征调意见,在管理上作出改善。
12、参加公司及各政府部门召开之会议。
13、定期管理人员值班时间。
14、不定时夜访,确保管理良好。
15、向公司物业管理部提交改善管理意见及方案。
16、执行公司所指派任务。
17、负责物业费收缴。
18、制定各操作运转规程及物业有关管理制度。
19、对有关设施提出经营管理方案。
任职要求: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责任心强,执行力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