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团(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导游人员是旅游活动中重要的服务人员,其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仅直接影响旅行社的效益和声誉,而且对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旅游形象也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因此,国外旅游发达国家对导游人员管理早已进入法制化的规范管理,而我国则是从20世纪90年代后才逐步加强对导游人员的规范化管理。
由上述对导游法定的概念中可见,导游具有如下特征。
(1)特定的程序。导游是依法取得导游证的人员。在日常生活中,对导游人员的理解是各种各样的,如到外地旅行时,请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员带路并在旅游过程中做讲解,人们常称之为导游,但这不是《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所称的导游,因其可能没有依法取得的导游证。可见,有无合法的导游证是区别法定的导游和日常生活中泛称的导游的标志。
(2)特定的工作。导游是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服务的人员。所谓向导,指引路、带路,以按照事先拟定的旅游路线进行旅游,而讲解则是为旅游者讲述、解释、说明和指点旅游过程中见到的各种自然景观和人文旅游资源,介绍中国的美好河山、悠久历史,传播中国的灿烂文化。此外,导游还为旅游者代办各种旅行证件,代购交通票据,安排旅游住宿、旅途就餐等与旅行游览有关的各种服务。
(3)特定的委派。导游是接受旅行社指派的人员。日常生活中,为他人提供向导、讲解和服务的人员屡见不鲜,但只有那些受旅行社指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有关服务的人员才是我国法律上所称的导游人员。
职业规划
职业定义:依照国家相关条例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行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相关职业:旅游计划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