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贯彻植树造林、森林经营等营林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标准。
2.制定造林绿化、森林经营、林木种苗、林业花丼等建设的设计、计划,并指导组织实施、督查全市造林绿化、森林经营和林木种苗各项任务的完成和检查验收,拟定营林生产措施。
3.承办局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1.指导全市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及绿化工作,拟定有关规章、规程,指导工程项目的实施。
2.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全市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与管理。
3.指导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药用林、竹林)的建设生产和国有林场、苗圃、种苗基地、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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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全场的营林工作,拟定年度营林规划、管理制度。
2.生产进度安排、成本控制,制订护林防火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
3.科室人员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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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源续档,及时、准确地完成小班档案变更。
2.对林木生产量进行跟踪测定,掌握全场资源变化情况,为生产科的生产规划提供依据。
3.对采伐迹地经营区和范围内的宜林荒山进行造林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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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年度经济林、用材林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年度造林工程。
2.指导采伐区迹地更新。
3.根据林场经营区用材林、经济林的生长情况,研究制定林地病虫害防治方案和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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