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部工作职责
1.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2.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事管理办法。
3.协助管理县(区)司法局领导干部。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
4.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的警务、警衔评授工作。
5.负责局属单位和全市律师、公证员的职称评审工作。
6.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家公务员管理和人事工作。
7.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和组织宣传工作。
8.负责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法制宣传工作。
9.指导、管理全市的劳改劳教工作,监督检查劳改劳教纪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10.指导监督对劳改劳教人员的管理、教育、警戒和强制治疗等工作。
11.规划市劳改劳教场所的设置和布局.
12.指导监督劳改劳教单位生产、基建、财务、装备等工作。
13.指导、管理市劳改劳教工作、干警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4.负责机关退离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