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人事处工作职责
一、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学院的安排,做好人员的调配、毕业生的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
二、协助学院做好院内各单位的定编、定员、定岗工作;
三、根据国家政策和学院的安排,做好本院教职工的考核升级工作;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助学院做好本院教职工的奖惩工作;
五、依据上级的有关政策和学院的具体情况,做好本院教职工的工资、福利、保险、困难补助、抚恤金发放、报销探亲费用、核发支教补助、内部分配等工作;
六、根据上级职改部门的政策和学院的实际情况,做好本院教职工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或免考)、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
七、依据上级教师资格认定部门的有关政策和学院的决定,做好本院教职工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
八、按照上级和学院的要求,切实做好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九、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本院教职工的退休(或延长退休年龄)工作;
十、做好干部和工资的年终统计工作;
十一、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聘学院人事处的工资一般是多少
上海商学院讲师 ¥18020元
商学院讲师 ¥9830元
广州商学院院长 ¥19850元
商学院院长 ¥16750元
北京商学院讲师 ¥16050元
泉州商学院副院长 ¥11500元
商学院副院长 ¥16610元
珠海商学院院长 ¥22500元
常州商学院讲师 ¥7750元
南昌商学院讲师 ¥1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