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人员工作职责
♦研究员
1.独立从事研究工作,具有学科带头人的资质;主持国家、市、院和所的重点科研项目,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科研成果具有较大的理论价值和丨、1Z用价值,在本专业核心刊物h: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个人学术专著。
按照本院科研人员考核的规定,接受业绩考核达到合格以上。
2.跟踪本学科国内外学术前沿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担与学科发展的学术领衔作用,承担学科建设职责。
3.报据科研需要,指导青年科研人员的研究工作,带教硕士、博士研究生。
4.承担领导交办的各类学术活动的组织工作,根据需要轮岗或兼职担任院学术部门或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工作。
♦副研究员
1.独立从事研究工作;主持国家、市、院和所的科研项0,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科研成果具有较大的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在本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按照本院科研人员考核的规定,接受业绩考核达到合格以上。
2.跟踪本学科国内外学术前沿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协助承担学科建设职责。
3.根据科研需要,指导青年科研人员的研究工作。
4.承担领导交办的各类学术活动的组织工作,根据需要轮岗或兼职担任院学术部门或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工作。
♦助理研究员
1.形成专业主攻方向;主持或参与国家、市、院和所的科研项目,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在相关专业刊物上发表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
按照本院科研人员考核的规定,接受业绩考核达到合格以上。
2.跟踪本学科国内外学术前沿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参与学科建设。
3.参加各类学术会议和科研活动,承担领导交办的各类学术活动的组织工作。
♦研究实习员
1.在高级研究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研究工作和辅助工作;按计划完成科研任务;在相关专业刊物上发表科研成果。按照本院科研人员考核的规定,接受业绩考核达到合格以上。
2.积极参与各类学术活动。
3.承担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研究助理
1.在高级研究人员的指导下,做好各项科研辅助工作和事务性丁.作。
2.收集、整理和保管专题研究文献资料,并撰写和发表相关学术综述文章。
3.协助做好本单位的统计、外事、科研档案管理工作和学术活动的组织工作。
4.承担领导和高级研究人员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