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老干部局)工作职责
在局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分工履行以下职责:
1.协助局长抓好全局工作。认真学习和掌握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各项规定,及时、准确地为局的集体领导当参谋、提建议,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自觉维护局的集体领导。
2.分管老干部局政治待遇科和生活待遇科。指导政治待遇科和生活待遇科对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实工作实施检查和协调,检查督促老干部待遇的全面落实。抓好老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指导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加强对老干部党支部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及时向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提交有关政治生活待遇落实的意见、方案。
3.分管和指导干休所的工作。
4.对分管工作进行业务把关,参与研究制定老干部待遇中的政策和规定。
5.做好分管工作范围内来信来访人员的接待和处理工作。指导分管科室及单位做好相关
文稿的拟制和审核工作。
6.协助局长做好干部职工的选拔、调配、交流、考核工作。
7.协调处理老干部善后工作,组织走访慰问老干部。
8.负责机关党支部工作。协助局长抓好老干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9.完成上级领导和局长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