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队工作职责
1.加强水法规及配套法规的宣传,努力强化广大干部群众懂法、守法意识,依法管水,依法治水,依法保护水土资源,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2.依法查处水事水保案件,对所发生案件及时处理,不拖不压;努力提高办案质量,降低案件数量,降低发案率。
3.加强水行政监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办案人员素质,充分发挥水政监察人员的作用。
4.做好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节约用水管理工作;搞好水量分配和取水许可,水土保持、节约用水审验工作。保护好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工作,保护好地下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5.认真征收水利规费,积极推进水利产业的发展。
6.负责各类报表的统计填报,并进行定量定性分析,为全市水资源、水土保持、节约用水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7.负责支队水政监察员的学习培训,有计划地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
8.协调、配合各县区做好河道防汛清障工作,确保汛期河道行洪畅通。
9.保质保量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