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教室工作职责
电教室是由教务处直接领导的教学辅助部门,为学校专业课及文化课提供完善的、先进的电化教学手段,其职责如下:
1.制订学校电化教学的长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学期计划。制订电化教学的管理条例,在专业课及文化课组织与实施电化教学。
2.为电化教学设备提供由购置、安装、维护到保管的一条龙服务;其最终目的是用先进的电教手段来武装教学,保障电化教学的顺利进行。
3.负责校内外重大演出、社会活动以及教学考试的录音、录像、音响以及照相。以校内教学活动为主。
4.负责电化教室的管理与维护,包括语音课室、电脑课室以及闭路电视课室。
5.负责视听资料的管理(包括LD、DVD、SVCD、VCD、录像带、录音带以及照片)。
6.制作与转录用于教学的音像资料,以VCD、录像带以及录音带为主。
7.对专业教师以及文化课教师进行电化教学的培训、指导与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