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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大副岗位职责及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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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副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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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副需要做什么工作

大副工作职责

大副在船长和政委的领导下,熟悉和执行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主管货物运输,并协助船长搞好安全航行。

♦责任与权利

1.在船长不在船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其职责时,接替船长指挥船舶。

2.严格遵守有关各项国际公约、规则,尤其是国际海上防污染公约及各国有关防污染的规定。负责制定甲板部防污染的具体措施,经常检查和督促本部门船员认真执行。

3.熟悉和执行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4.制定并组织实施甲板部各项工作计划,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提高本部门的工作效率。

5.做好甲板部船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部门内和部门间的团结与协调。

6.主管货物的配载、装卸、交接和其他运输管理工作。

7.负责船体保养,以及甲板部、生活区所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8.负责船舶压载水管理和船舶垃圾管理。

9.负责船舶伙食管理工作。

10.负责全船卫生管理工作。

11.负责管理淡水的储量和消耗;必要时拟定节水惜施和应急供水办法,经船长批准后实施。

♦值班

1.值班期间是船员的代表,应熟悉并履行值班制度以及航行安全、技术操作方面的规章。

2.航行、描泊期间值守时间:按体系文件要求。

3.及时收取和阅读气象报告、航行警告及其他电文,重要信息及时报告船长。

4.值班时,应监督并指导值班水手的工作。

5.进出港、靠离移泊和抛起铺时,按船长的指示在船首负责瞭望及指挥木匠、水手进行抛起描和系离泊操作,主动将现场情况和周围环境及时报告船长。

6.值班时负责迎送引航员登、离船设备和装置的安全。

♦货物运输

1.装货前,负责清船验舱工作,确保装货处所适于装货,装卸设备处于良好工况。

2.根据船长指示,合理配载,确保船舶状态符合有关国际公约和规范的要求,并控制在安全适宜的范围内。配载计划需经船长审阅同意。

3.合理编制货物积载图,并明确分隔、衬垫和绑扎的要求及装卸注意事项,经船长审批后布置各驾驶员熟悉和执行。

4.监督并指导值班驾驶员按照货物配载图装卸货物,妥善处理装卸屮出现的问题。

5.做好货物的保管(包括合理通风、监测温度和湿度等),及早采取措施避免货损。

6.载运危险货物时,应遵守SOLAS公约、《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和船舶适装证书的规定。

7.同港方保持良好沟通和配合,做好货物的交接工作,审阅并正确签署货物交接单据。

8.最终的货物积载图、商检水尺计量报告和航次状态计算结果递交船长审阅。

9.航次结束,正确填写“航次货运质量报告”经船长审阅后上报。

♦管理和船上培训

1.负责甲板部人员的值班安排,填妥“值班安排表”,经船长批准后执行,建立工作和休息时间记录。

2.督促甲板部新上岗人员熟悉岗位职责和安全管理体系有关文件,审核甲板部“新上岗人员体系熟悉确认表”后报船长。

3.组织、领导本部门船员在船培训计划的编制和实施,不断提高他们的技术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经常指导其他驾驶员做好本职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具体指导驾驶实习生按计划完成学习任务。

4.负责甲板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学习,并按要求填写“船员安全教育业务学习记录簿”。

5.督促甲板部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防污染方面的国际公约。

6.高处、般外、水面、明火、封闭处所等特殊作业,应遵守体系文件的要求,向船长提出申请,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7.定期组织甲板部的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报告存在的缺陷和不合格项目,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8.负责甲板部人员的业绩考核,对本部门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并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9.负责安排并指导甲板部见习人员在船上见习培训。

10.安排甲板部人员的休假计划,并报送船长、政委。

♦维修保养

1.负责制定航次、月度和年度的甲板部维修保养计划,经船长审批后,组织甲板部船员按计划实施。

2.负责检查和监督甲板部维修保养计划的实施情况。

3.按规定填写“甲板检修记录簿”。

4.填写甲板部维修保养月度报告送船长审阅后上报。

5.在修船时应当:

(1)负责编制和汇总甲板修理工程单,递交船长审批后上报。

(2)制定并监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督促本部门人员做好修船准备。

(3)经常向船长汇报甲板修理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组织并督促做好自修、监修和验收,妥善保存各种测量记录。

♦压载水管理

1.按船长授权负责压载水管理,遵守港口国和地区的特别规定并充分考虑国际海事组织A.868(20)号决议,制定压载水管理计划。

2.经船长同意后,指示木匠、二管轮进行压载水舱、淡水舱的注人、排出和移注工作,并保持记录。

3.按规定向港口当局报告压载水情况。

♦船舶垃圾管理

1.根据防污染公约和船舶垃圾管理计划的要求,主管船舶垃圾的收集、存放和处理。

2.按规定填写“船舶垃圾记录簿”,按要求送船长签阅。

3.垃圾退岸处理时,应向接收单位索取收据并妥善保管。

♦物料管理

1.负责并监督甲板部备件、物料、工具、劳保用品及家具、器皿、办公用品的申领、验收、保管、使用、盘点和报销工作。

2.负责上报甲板部物料消耗报表。

♦伙食管理

1.审核大厨编制的伙食采购计划,并报船长审批。

2.督促大厨合理制定周食谱,并监督执行。

3.提请伙委会定期进行伙食盘点和核算,公布伙食账目。

♦船上医护

1.负责医疗室和病房的管理,保持医疗器械设备正常完好。

2.检查药品的有效期,负责药品的申领、保管和发放,并建立药品清单。

3.按麻醉品管理规定,做好保管、使用和申报工作。

4.负责患病船员的急救、医护,按规定填写“船员就医登记簿”,发现急危病情况及时报告船长。

5.发现船员患有急重病或负重伤时,应立即报告船长、政委,采取有效措施。

6.发现传染病疾病,应立即采取隔离和预防措施,防止疾病蔓延。

♦卫生和防疫

1.负责船舶的防疫、除害和清洁工作。

2.经常检查和督促大厨、服务员保持个人卫生和厨房、餐厅以及各自负责区域的清洁卫生。

3.负责做好全船饮水卫生。

4.负责保管预防接种证书,并保持其有效期;负责联系预防接种和办理检验、更换除鼠证明;熟悉检疫规章,负责填报船员健康申报表、烈性药物和有毒物品清单;接待检疫人员,办妥有关手续。

5.熟悉船员的健康状况,负责保管和记载保健手册;定期向船员进行卫生、疾病预防常识和急救知识等教育。

♦其他工作

1.按时主持甲板部安全活动日的活动。

2.每日检查淡水舱、压载水舱、污水井的测量记录。如发现异常,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账。

3.审阅和签署“航海日志”和船舶技术图纸。

4.负责落实抵离港的各项准备工作。

5.负责落实防火、防暴、防风以及季节性的防范工作。

6.保管全船的备用销匙。

7.经常如实地向船长、政委汇报工作。

8.承办船长、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船舶应急

在应急情况下,执行应急程序所规定的职责。

附注:在配有医生的船舶上,上述第十项船上医护、第十一项卫生和防疫职责由医生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