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葬管理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娱葬管理的政策法规。
2.掌握全区娱葬改革情况,提出建议,制定规律,拟定滨葬改革规划。
3.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确保全区火化区火化率100%。
4.监督检査全区滨葬改革和滨葬法规的执行情况,对违反娱葬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5.加强滨葬行业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指导个别街道、乡镇滨葬专管员做好辖区内滨葬管理工作。
6.做好火化管理、公墓管理、丧事管理和丧葬用品市场管理等日常工作。
7.做好滨葬改革的宣传工作,协助街道、镇(乡)制止和处理丧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
8.指导红白理事会和滨葬行业协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