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员(农村信用社)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经济、金融方针,严格执行信贷政策,牢固树立职业道德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观念。
2.负责贷前调查,贷时审査和贷后检查,全面实施各项贷款管理制度。
3.负责对辖内贷款按期结息、按期催收,坚持按贷款管理期限管理贷款。实现贷款无逾期、无违章、无风险。
4.负责辖内贷款劳动营运状况的调查与反映,为领导当好参谋。
5.负责建立和管理贷款资料档案,汇总各类信贷统计报表。
6.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招聘信贷员(农村信用社)的工资一般是多少
信贷员 ¥8440元
上海信贷员 ¥13210元
石家庄信贷员 ¥5140元
广州信贷员 ¥9450元
深圳信贷员 ¥11790元
珠海信贷员 ¥8000元
北京信贷员 ¥9250元
中山信贷员 ¥10000元
绍兴信贷员 ¥10420元
贵阳信贷员 ¥6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