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积极宣传档案法,强化学校全员档案意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
2.参与制定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3.积极主动向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提供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归档内容范围,将学校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材料和载体分门别类进行收集、整理、装订、归档,保证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对所收集的材料做到分类科学,装订规范,立卷准确,编目详细,上架及时,无零散材料积存。
6.指导并监督本校各处室、部门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装订、上交等工作。
7.重视稗案的编研和开发利用,对巳形成的档案材料进行分析,对重要文件和学校大型活动、教学中的基础数据进行汇编和专题介绍,有效地为教育一线服务。
8.积极收集与本校业务有关,能弥补拘案不足的资料,重要文件及材料实行双套制。
9.严格规范档案借阅制度,应用现代化技术设备,借助检索工具,迅速提供所需的档案,提高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10.档案保管期满,根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向市区神案馆移交档案的工作或在档案部门及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档案销毁。
11.遵守档案保密守则。
12.完成分管领导和校长布置的其他工作。